2021缅甸商标申请方案
缅甸商标申请通知函
一、缅甸商标制度背景介绍
缅甸联邦共和国知识产权部(Myanmar Intellectual Property Department,以下简称“MIPD”)正式成立,缅甸拟建立官方商标申请制度,具体如下:
MIPD正式开通在线商标登记系统,截止2021年03月31日,均处于SoftOpening阶段,仅对2020年10月01日之前已在缅甸联邦共和国“已使用”或“已登记”的商标开放优先保护注册。按照MIPD的工作部署,将于2021年04月01日起正式施行Grand Opening注册申请,届时将开放新申请(Grand Opening无需在缅甸有在先申请或在先登记注册的限制要求)。
二、缅甸SoftOpening阶段商标申请说明
可接受商标形式 |
1.Word and Figurative (文字和图形); 2.Figurative (纯图形); 3.Word (纯文字); 4.3D Mark/Colour(Combination) Mark(立体或彩色组合商标)。 |
已登记商标申请所需材料 |
2020年10月1日前已登记注册过的商标 • 在登记处完成登记的商标图样*; • 商标说明(商标描述、是否具有含义,中文商标进行拼音标注); • 免责申明(部分要素放弃专用权、部分要素引用第三方、缅英互译无误等); • 登记处颁发的商标登记证书核证真实副本(Certified True Copy)*; • 商标使用范围(即登记时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可删减但不可增加)*; • 商标所有者信息* 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电话、邮箱; 个人: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地址、电话、邮箱 |
已使用商标申请所需材料 |
2020年10月1日前已使用但未登记注册过的商标 • 商标图样(黑白,或指定颜色)*; • 商标说明(商标描述、是否具有含义,中文商标进行拼音标注); • 免责申明(部分要素放弃专用权、部分要素引用第三方、缅英互译无误等); • 之前使用过该商标的相关证明材料(可多选)* a.报纸或任何其他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告示的证据; b.该商标在联邦境内的使用证明; c.促销或营销活动中商标广告的证明; d.纳税凭证或其他费用收据; e.其他文件证据等(此为兜底要求); • 商标使用范围(使用证明当中紧密相关的商品/服务项目)*; • 商标所有者信息* 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电话、邮箱; 个人: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地址、电话、邮箱 |
特殊说明 |
1.标注“*”表明该部分信息为必须递交的文件资料,是商标申请的必要组成信息和材料; 2.目前MIPD尚未公布具体的政府官费金额,待正式公布后将另行收取; 3.关于“商标说明”以及“免责申明”为商标申请的非必须要件,但如实填写将有助于帮助审查员快速审理缩短审查周期,减少OA频次; 4.商品或服务项目基于NICE分类,如不属于NICE分类中的商品或服务名称的,需要审查员另行判断可否接纳,建议选择规范商品或服务项目以便加快审查流程; 5.目前Soft Opening阶段无需递交委托书POA以及任何公认证文件(代理人资格需资质备案),不排除后期MIPD恢复要求公认证的可能性。如复需此要求的,我司将另行通知,并补交; 6.基于缅甸商标法新实施,网报系统处于运营的初级阶段,暂无法给予更多有关期限的承诺; 7.Soft Opening阶段尚无商标转让、变更、异议、撤销等流程及案件服务,Grand Opening阶段确认有上述业务流程后,我司将基于实际情况另行通告,并更新报价; 8.基于缅甸商法制度设计,形审前置而实审后置(依异议/撤销申请),所有登记注册的缅甸商标在符合商标法第13条(绝对理由)&17(书审要求)的条件下,将会直接予以公告,公告期无异议的商标将核准注册; 9.由AttyAid (Myanmar) IP参MIPD的内部研讨得知,目前MIPD内部主流意见为在Soft Opening阶段登记的商标将会在Grand Opening开始时立即生效(即,2021年04月01日对2020年10月01日~2021年03月31日期间登记的商标在符合形式和书式审查要件的情况下立即核准注册,无异议公告程序),如监测工作中发现商标抢注的,可通过撤销申请案,届时MIPD将进行实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