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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19年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条件、流程、材料介绍(最高奖励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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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是指企业还达不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申请进行培育,等培育成熟后才可以去申请高新技术企业。


二、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为在上海市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五)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如何办理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


(一)企业申报。

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向所在设区市科技部门提出入库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两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和附表)。对于涉密企业,须将申请入库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二)专家评审。

各设区市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入库推荐名单并报市科技厅。


(三)公示与入库。

市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对拟入库企业在市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四、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财政扶持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财政扶持政策,对入库培育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支持额度按照企业上一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10%确定,最低20万元,最高200万元。加大“科技创新券”和“四新券”的使用力度并扩大支持范围,支持更多的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创业服务机构为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研发与转化服务。


五、政府工作目标


上海市工作目标,预期到2020年,全市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1.5万家左右,营业收入超过3万亿元,利润总额达到2800亿元,研发费用投入超过2000亿元;到2022年,全市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超过2万家,加快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每个科技型企业都有机会,一定要抓紧政策的力争上游!


2018年12月12日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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